附录 A
级别、职务与机构规格总对照表
这一页不是用来顺着读的。它是全书的查表中心:你在新闻里、通知里、名片上遇到一个陌生的职位名称 或者一个说不清有多大的机构名称,翻到这里,按系统或按层级找到那一行, 看它的级别、它的规格、它由谁管理,以及这一格的边界在哪里。 每张表都自带一段说明,告诉你它能回答什么、不能回答什么、去哪一章看完整的解释。
本页是判断框架和常见情形对照,不是官方权威清单。 机构规格、干部管理权限和管理体制会随机构改革和地方设置变化。 查具体某地某机构,请以官方公开的机构设置信息和该机构的「三定方案」为准。 任何一格标注「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的,都表示本书不做猜测。
拿到一个职务名称——先去第 4 节的常见职务速查,按系统找;
找不到就用第 8 节的四步法自己推,推不出的部分老实标注不确定。
拿到一个机构名称——先看它属于哪一层(中央、省、市、县、乡),
再看第 2 节的机构类别与规格递减表。机构的规格和它负责人的级别是两件事,
高配、兼任会让两者分开。
想核对一个说法——比如「计划单列市是半个省」「一级巡视员是巡视组的人」,
本页有专门的纠错栏目,几乎所有常见误读都能在这里对上号。
1. 级别与职级
级别是这本书的第一根坐标轴。它回答三件事:这个位置在整台机器的哪一格、 由哪一级组织管理、待遇按哪一档核定。它不回答第四件事—— 这个人能不能让别人做事。那件事由职务和组织授权决定,不由级别决定 (第 2 章)。 查表之前先把这条记住,可以省掉大半的误判。
现行制度里有两条并行的序列:领导职务回答「你负责什么」, 职级回答「你的资历和待遇到哪一档」。 前者的数量由机构规格、编制和职数硬性限定,后者的通道相对宽一些。 两条序列都换算成同一套「层次」语言,所以才能放进同一张表里对照。
1.1 表 A1 · 领导职务层次总表
这张表把十个领导职务层次横过来排,每一层给出四个层面上的典型岗位。 横着读一行,能看到同一个层次在不同层面上长什么样; 竖着读一列,能看到一个层面内部有多少个台阶。
| 层次 | 中央层面典型岗位 | 省级层面典型岗位 | 市级层面典型岗位 | 县乡层面典型岗位 |
|---|---|---|---|---|
| 正国级 国家级正职 |
党和国家最高层的若干正职领导职务。公开材料对这一层次的范围主要以惯例表述和礼仪排序体现,以现行规定和公开排序为准 | 本层级不设 | 本层级不设 | 本层级不设 |
| 副国级 国家级副职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公开材料通常列入这一层次 B | 直辖市党委书记通常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高配,个人层次因此进入这一层;机构规格仍是省部级正职 | 本层级不设 | 本层级不设 |
| 正部级 省部级正职 |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长、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党中央职能部门的正职 | 省(自治区)党委书记、省长(自治区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直辖市市长 | 本层级不设 | 本层级不设 |
| 副部级 省部级副职 |
部委的副部长、副主任;审计署副审计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中央职能部门的副职 | 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 | 副省级城市的党政正职: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 | 本层级不设 |
| 正厅级 厅局级正职 |
部委内设机构的正职:司长、局长、办公厅主任。副部级机构的内设机构规格另有安排以现行公开规定为准 | 省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厅长、主任)、省委工作机关正职;副省级城市的副市长 | 普通地级市的党政正职: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 | 本层级通常不设 |
| 副厅级 厅局级副职 |
部委内设司局的副职:副司长、副局长 | 省直部门副职:副厅长、副主任 | 普通地级市党政副职(副市长、市委常委);副省级城市的市直部门正职 | 少数县(市、区)党政正职高配为副厅级高配,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正处级 县处级正职 |
部委司局内设的处正职:处长 | 省厅内设处室正职(处长);省直部门管理的部分局的正职以现行公开规定为准 | 普通地级市的市直部门正职:局长、主任 | 县(市、区)党政正职:县委书记、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 |
| 副处级 县处级副职 |
司局内设处的副职:副处长 | 省厅处室副职:副处长 | 市直部门副职:副局长 | 县党政副职:副县长、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 |
| 正科级 乡科级正职 |
中央机关一般不设这一层次的内设机构,以各机关公开设置为准 | 省厅处室之下是否再设科,各单位做法不同,以本单位公开设置为准 | 市直部门内设科室正职:科长 | 乡镇党政正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门正职(县局局长);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派出机构 |
| 副科级 乡科级副职 |
中央机关一般不设这一层次的内设机构,以各机关公开设置为准 | 设置情况各单位不同,以本单位公开设置为准 | 市直部门内设科室副职:副科长 | 乡镇党政副职(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县直部门副职(副局长) |
| 科员 科员及以下 |
部委机关的普通工作人员 | 省直部门的普通工作人员 | 市直部门的普通工作人员 | 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普通工作人员——整支队伍里人数最多的一层 |
层次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领导职务层次的规定 A; 各层次的「典型岗位」是常见配置的归纳 B,不是穷举清单。 原「办事员」这一名称在现行综合管理类序列里不再作为独立层次出现, 具体称谓以现行规定为准。 层次的完整解释见第 2 章,机构侧的规格逻辑见 第 3 章与第 18 章。
1.2 表 A2 · 综合管理类职级序列与职务层次对应
职级序列一共十二档,只设到厅局级以下——省部级和国家级那两层没有职级,只有领导职务。 第二列要读成「这个职级站在哪一层台阶上」,而不是「这个职级等于这个职务」。
| 综合管理类职级 | 对应的领导职务层次 | 对应的级别区间 | 口语怎么说 | 要注意什么 |
|---|---|---|---|---|
| 一级巡视员 | 厅局级正职 | 十三级至八级 | 正厅级 | 职级序列的最高一档。再往上只有领导职务,没有职级 |
| 二级巡视员 | 厅局级副职 | 十五级至十级 | 副厅级 | 和「巡视工作」没有关系。看到「某厅一级巡视员」不要读成巡视组人员 |
| 一级调研员 | 县处级正职 | 十七级至十一级 | 正处级 | 与处长同层次,但通常不带部门、不主持会议、不在签批链上 |
| 二级调研员 | 县处级正职 | 十八级至十二级 | 正处级 | 县处级正职对应的最低职级就是这一档 |
| 三级调研员 | 县处级副职 | 十九级至十三级 | 副处级 | 副处级层次的两档之一,晋升要看年限、考核和本单位职数 |
| 四级调研员 | 县处级副职 | 二十级至十四级 | 副处级 | 市县两级业务骨干比较常见的落点 |
| 一级主任科员 | 乡科级正职 | 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 正科级 | 乡科级正职对应的最低职级;与县局局长同层次,但不带部门 |
| 二级主任科员 | 乡科级正职 | 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 正科级 | 县以下机关长期在岗干部最常见的晋升目标 |
| 三级主任科员 | 乡科级副职 | 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 副科级 | 副科级层次的两档之一 |
| 四级主任科员 | 乡科级副职 | 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 副科级 | 从科员往上走通常先到这一档 |
| 一级科员 | 科员及以下 | 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 科员 | 入职后的常规通道,与二级科员共同覆盖「科员及以下」 |
| 二级科员 | 科员及以下 | 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 科员 | 序列的起点。初任人员按规定确定职级和级别 |
职级对应待遇和资历,不对应指挥权。 一个一级调研员和一个处长可能级别相同、工资相近、座次并列, 但处长有部门、有下属、有会议、有签批权,调研员通常没有这些—— 因为那些东西来自组织授权,不来自职级。 对应关系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该规定的表述是各层次领导职务对应的 最低职级 A。 完整讲法见第 2 章,待遇结构见第 4 章。
一、高配高配——机构规格没变,但担任这个职务的人级别更高。 典型是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由省委常委兼任、市委组织部部长由市委常委兼任。 机构的规格和人的级别是两件事,查表时要分清你问的是哪一个。
二、兼任——同一个人同时担任党内职务和国家职务,级别按其中最高的那一项体现。 读一条任免公告时,要把所有职务都读完,再判断级别。
三、垂管垂管——机构不在本级政府组成部门序列里, 级别可能与同名的属地部门不同,人事权也不在本级。 这一项最容易让人查错,判别方法见第 5 节。
2. 机构规格
级别贴在人身上,规格贴在机构身上。两者用同一套刻度,但产生方式不同: 级别按干部管理程序确定,规格按机构编制程序确定。 一个机构的规格决定了它的一把手能到哪一层、它的内设机构能设到哪一级、 它在协调场合坐在哪个位置(第 3 章)。
2.1 表 A3 · 中央层面机构类别与规格
中央层面最容易混的不是级别,而是类别。 「部」「委」「总局」「署」「国家××局」这些名称背后是不同的机构类别, 而类别决定了三件事:规格、负责人是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内设机构能设到哪一级。 下面按类别列,不逐个列举所有部门。
| 机构类别 | 通常规格 | 负责人是否为国务院组成人员 | 典型举例 | 内设机构规格 |
|---|---|---|---|---|
| 国务院办公厅 | 正部级 | 是。国务院秘书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 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 正司局级(局、室) |
| 国务院组成部门 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
正部级 | 是。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都是国务院组成人员,产生程序与其他机构不同 | 外交部、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 正司局级(司、局、厅) |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其中既有正部级也有副部级,必须逐个查现行公开信息 | 不是 |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正部级机构为正司局级;副部级机构的内设机构规格以现行公开规定为准 |
| 国务院办事机构 | 公开信息中多为正部级,个别机构以现行公开规定为准 | 不是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这一类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独立承担一个完整的部门职责 | 以现行公开的机构设置信息为准 |
|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 正部级 | 不是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特设」是因为它的职责性质特殊,不属于一般行政管理部门序列 | 正司局级 |
| 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 通常副部级 | 不是 | 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 以现行公开的机构设置信息为准 |
|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 其中既有正部级也有副部级,必须逐个查现行公开信息 | 不是 | 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 | 以各单位公开的机构设置信息为准 |
| 党中央的职能部门与办事机构 | 职能部门通常正部级;办事机构与其他类别的规格以现行公开信息为准 | 不适用。这些机构不属于国务院系统,不产生国务院组成人员 | 中央办公厅(综合部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正职常兼任更高层次的党内职务高配 | 正司局级(局、室) |
类别划分依据国务院机构设置的公开分类,以及《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对党的工作机关的分类 A。举例只列本书有把握的机构,不求齐全。 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性质和规格另有专门规定,以现行规定为准,本表不做归类。 机构改革后类别归属和规格都可能调整,查具体机构请以该机构现行公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准。 完整的规格体系见第 3 章和第 18 章; 国务院的运行方式见第 8 章。
「总」不等于高。国务院直属机构里带「总局」二字的,有正部级的也有副部级的; 而一个省里的「××总队」可能只是处级。「总」说的是职能覆盖面,不是级别。
「国家」不等于正部级。冠「国家」二字的机构里,既有正部级的组成部门, 也有副部级的国家局。判断要看隶属关系:直属国务院,还是由某个部委管理。
「委员会」不等于比「部」高。在国务院组成部门里,「部」和「委」是同一规格。 但在地方,「××委员会」可能是党委工作机关、政府部门,也可能是议事协调机构,规格差别很大 (第 10 章)。
「办公室」跨度最大。从中央的办公厅,到省委办公厅正厅级, 到县委办公室正科级,再到一个县局内部不定级的办公室,都叫「办」。 这个字唯一稳定的含义是「综合协调与文秘」,和级别无关。
2.2 表 A4 · 四层机构规格递减表
规格有一条很稳的规律:一个机构的内设机构,规格比它本身低一个层次。 把这条规律套在四个层级上,就得到下面这张递减表。它是本页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张—— 绝大多数陌生职位都能靠它推出一个大致范围。
| 层级 | 本级一把手规格 | 本级部门正职 | 部门内设机构正职 | 再往下一层 |
|---|---|---|---|---|
| 中央 | 国家级 | 正部级 部、委 |
正司局级 司、局 |
正处级 处 |
| 省级 | 省部级正职 省委书记、省长 |
正厅级 厅、委、办 |
正处级 处 |
处室之下是否设科各单位不同,以本单位公开设置为准 |
| 地级市 | 正厅级 市委书记、市长;副省级城市为副部级 |
正处级 局;副省级城市为副厅级 |
正科级 科 |
通常不再分级 |
| 县级 | 正处级 县委书记、县长;少数高配为副厅级高配 |
正科级 局 |
通常不再分级 股、室多数不单独定级 |
不适用 |
| 乡镇 | 正科级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
乡镇内设的办、所、中心通常不单独定级,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这张表给的是常态配置 B,不是硬性规则。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整体上浮一档,见第 3 节;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不按本级递减,见第 5 节; 派出机关、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各有专门规定,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递减规律的原理见第 3 章,编制这条硬约束见 第 35 章。
3. 地方建制
地方建制里最容易迷路的一段,是城市。同样叫「市」,同样是「市委书记」, 规格可能差两个层次。原因是行政区划的层级和机构规格的层级是两套可以分别调整的东西: 国家在特定城市把后者上调一档,前者不动,错位就出现了。
3.1 表 A5 · 直辖市 / 副省级城市 / 普通地级市三档对照
| 岗位 | 普通地级市 | 副省级城市 | 直辖市 |
|---|---|---|---|
| 市党政正职 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 |
正厅级 省会城市等的市委书记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为副部级 |
副部级 市委书记多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 |
正部级 机构为省部级正职;党委书记通常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高配 |
| 市党政副职 副市长、市委常委 |
副厅级 | 正厅级 | 副部级 |
| 市直部门正职 市财政局局长这一类 |
正处级 | 副厅级 | 正厅级 |
| 市直部门副职 | 副处级 | 正处级 | 副厅级 |
| 区县党政正职 区委书记、区长、县委书记、县长 |
正处级 | 正处级 个别核心城区可能高配高配,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正厅级 |
| 区县部门正职 | 正科级 | 正科级 | 正处级 |
横着读一行,是同一个岗位在三种城市里的落差;竖着读一列,是一座城市内部的层级结构。 最值得记住的一格:直辖市的一个区委书记,和一个普通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同级。 具体配置各地存在差异,以当地公开的机构设置和任免公告为准;机构改革后可能调整 B。 错位的成因与后果见第 3 章。
3.2 三份名单: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
直辖市四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它们是省级行政区,不属于任何省,直接由中央管辖。 所以直辖市的「市」和地级市的「市」只是同一个汉字,不是同一个层级。
副省级城市十五座: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 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必须立刻说清一件事:这十五座城市在行政区划上仍然是省辖的地级市, 仍然接受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不是省级行政区。 变化的只有机构规格——整体上浮一档。
计划单列市五座: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计划单列」指的是在国家计划和财政上单独列户、直接与中央结算,不通过所在省。 这是一条完全独立于行政级别的线,它改变的是钱怎么走,不是级别怎么定 (第 32 章)。 现有的五座计划单列市恰好都是副省级城市,但这是两件事碰巧重合,不是一件事。
「计划单列市」不是级别,是财政体制概念。 它说的是这座城市在国家计划和财政上单独列户、直接与中央结算。 一座城市可以既不是计划单列市也是副省级城市(如广州、武汉), 但不能反过来推出「计划单列 = 半个省」。
「省会城市」不是级别。省会是省级党政机关所在地,这是地理和功能事实。 多数省会是普通地级市,规格是正厅级;其中一部分同时是副省级城市。 省会市委书记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 但那是高配,不是这座城市的机构规格变了。
「经济特区」不是级别,是政策授权。 它的核心含义是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授权,部分特区所在地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还享有特殊立法权限。 这与机构规格无关。
「国家中心城市」这类定位性称号更不是级别。 这类表述出现在规划文件里,是功能定位和发展导向,不改变任何一个岗位的级别, 也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凡是从规划文件里读出来的城市称号,一律先假定它和级别无关。
4. 常见职务速查
这一节按系统分组,尽可能覆盖读者在新闻、通知和名片上会遇到的常见头衔。 使用时请守住两条:第一,「通常级别」是常态配置的归纳,不是规定; 第二,凡标注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的,表示本书对这一格没有把握, 请去查当地公开的机构设置信息和任免公告,不要用邻省的做法去推。
4.1 表 A6-1 · 党委系统
| 职务 | 所在层级 | 通常级别 | 备注 |
|---|---|---|---|
| 省委书记 | 省级 | 正部级 | 通常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直辖市党委书记通常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高配 |
| 省委副书记 | 省级 | 副部级 | 通常一名兼任省长;另设专职副书记,各省设置略有不同 |
| 省委常委 | 省级 | 副部级 | 常委是党内职务,与其兼任的部门职务要分开读 |
| 省委秘书长 | 省级 | 副部级 | 通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省委办公厅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 |
| 省委组织部部长 | 省级 | 副部级 | 通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部门规格正厅级实权 |
| 省委宣传部部长 | 省级 | 副部级 | 通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部门规格正厅级 |
| 省委政法委书记 | 省级 | 副部级 | 通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第 7 章) |
| 省委统战部部长 | 省级 | 部门规格正厅级;部分省份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 | 是否由常委兼任各省不一,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省纪委书记 | 省级 | 副部级 | 通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并兼任省监委主任;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双重 |
| 市委书记 | 地级市 | 正厅级 | 副省级城市为副部级;省会等常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 |
| 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 | 地级市 | 副厅级 | 副省级城市为正厅级 |
| 市委秘书长 | 地级市 | 副厅级 | 通常由市委常委兼任高配;市委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
| 市委组织部部长 | 地级市 | 副厅级 | 通常由市委常委兼任高配;部门规格正处级 |
| 市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 地级市 | 副厅级 | 通常由市委常委兼任高配 |
| 市纪委书记 | 地级市 | 副厅级 | 通常由市委常委兼任高配,并兼任市监委主任 |
| 县委书记 | 县级 | 正处级 | 少数县(市、区)高配为副厅级高配,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 | 县级 | 副处级 | 通常一名副书记兼任县长 |
| 县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 县级 | 副处级 | 通常由县委常委兼任高配;部门规格正科级 |
| 县委统战部部长 | 县级 | 部门规格正科级 | 是否由常委兼任各地不一,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县纪委书记 | 县级 | 副处级 | 通常由县委常委兼任高配,并兼任县监委主任 |
| 乡镇党委书记 | 乡镇 | 正科级 | 与县直部门局长同级;部分地方对重点乡镇另有安排,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乡镇党委副书记 | 乡镇 | 副科级 | 通常一名兼任乡镇长 |
这张表里「通常级别」多数来自兼任,不是部门规格。 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的级别高于其所在部门的规格, 是因为他们通常进入本级党委常委会。查表时务必分清你问的是人的级别还是 机构的规格 B。 党委的构成与运行见第 1 章, 党的工作机关分类见第 7 章。
4.2 表 A6-2 · 政府系统
| 职务 | 所在层级 | 通常级别 | 备注 |
|---|---|---|---|
| 省长、自治区主席 | 省级 | 正部级 | 通常兼任省委副书记;直辖市市长同为正部级 |
| 副省长、副市长(直辖市) | 省级 | 副部级 | 部分副省长同时是省委常委高配,分管范围通常更宽 |
| 省政府秘书长 | 省级 | 正厅级 | 个别省份另有安排,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省直部门正职 厅长、主任、局长 | 省级 | 正厅级 | 省政府直属机构中有正厅级也有副厅级;由某厅管理的局规格更低,必须逐个查 |
| 省直部门副职 | 省级 | 副厅级 | 部分部门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规格以现行公开规定为准 |
| 省厅处长 / 副处长 | 省级 | 正处级 / 副处级 | 处长与县长、县委书记同级,但可调动的资源性质完全不同 |
| 市长 | 地级市 | 正厅级 | 副省级城市为副部级 |
| 副市长 | 地级市 | 副厅级 | 副省级城市为正厅级;部分副市长同时是市委常委高配 |
| 市政府秘书长 | 地级市 | 各地设置不一,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有的由市委常委或副市长兼任,有的单设,级别差别较大 |
| 市直部门正职 / 副职 | 地级市 | 正处级 / 副处级 | 副省级城市为副厅级 / 正处级;直辖市为正厅级 / 副厅级 |
| 县长 | 县级 | 正处级 | 通常兼任县委副书记 |
| 副县长 | 县级 | 副处级 | 部分副县长为挂职或选派干部,任期和管理方式另有规定 |
|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 县级 | 正科级 | 综合协调岗位,议程和文件流转的关键节点 |
| 县直部门正职 / 副职 | 县级 | 正科级 / 副科级 | 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在县里的机构不按此推垂管,见第 5 节 |
| 乡镇长 | 乡镇 | 正科级 | 乡镇是一级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性质不同(第 24 章) |
| 副乡镇长 | 乡镇 | 副科级 | 乡镇的内设机构通常不单独定级 |
政府系统的一条稳定规律:本级部门正职比本级一把手低两个层次, 部门副职再低半档。三处例外要单独查:副省级城市与直辖市整体上浮(第 3 节)、 省级的「局」隶属关系复杂(第 3 章)、 垂管机构不进本级序列(第 5 节)。
4.3 表 A6-3 · 人大系统
| 职务 | 所在层级 | 通常级别 | 备注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中央 | 正国级 | 公开材料通常列入国家级正职 B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中央 | 副国级 | 公开材料通常列入国家级副职 B |
|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 省级 | 正部级 | 多数省份由省委书记兼任;兼任与否不改变这个职务的层次 |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省级 | 副部级 | 部分副主任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 |
|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 省级 | 正厅级 | 个别省份另有安排,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地级市 | 正厅级 | 是否由市委书记兼任各地不一,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副省级城市为副部级 |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地级市 | 副厅级 | 副省级城市为正厅级 |
|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 地级市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有的与市直部门正职同级,有的更高,差别较大 |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副主任 | 县级 | 正处级 / 副处级 | 与县长、副县长同层次 |
| 乡镇人大主席 | 乡镇 | 正科级 | 乡镇不设人大常委会,设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这是与县级以上的关键差别 |
|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 各层级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通常与本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本级部门正职相当,但设置和配置差别较大,不宜按一个公式推 |
| 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 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厅(室)等 | 各层级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属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规格按本级机构编制规定确定 |
读人大系统必须分清两组词:「人大主任」是不存在的职务—— 人民代表大会本身不设主任,大会设主席团; 日常工作由常务委员会负责,所以准确的说法是「人大常委会主任」。 另一组是代表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当选身份,不带行政级别; 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专职也有兼职。职权与运行见第 9 章。
4.4 表 A6-4 · 政协系统
| 职务 | 所在层级 | 通常级别 | 备注 |
|---|---|---|---|
| 全国政协主席 | 中央 | 正国级 | 公开材料通常列入国家级正职 B |
| 全国政协副主席 | 中央 | 副国级 | 公开材料通常列入国家级副职 B |
| 全国政协秘书长 | 中央 | 以现行公开信息为准 | 历史上有由副主席兼任的情形,不宜按固定级别推 |
| 省政协主席 | 省级 | 正部级 | 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层次 |
| 省政协副主席 | 省级 | 副部级 | 部分副主席由党外人士担任 |
| 省政协秘书长 | 省级 | 正厅级 | 个别省份另有安排,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市政协主席 / 副主席 | 地级市 | 正厅级 / 副厅级 | 副省级城市为副部级 / 正厅级 |
| 市政协秘书长 | 地级市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情况类似,差别较大 |
| 县政协主席 / 副主席 | 县级 | 正处级 / 副处级 | 县政协主席通常不进入县委常委会 |
| 乡镇一级 | 乡镇 | 不设政协组织 | 部分地方设政协工作联络组一类的机构,不是一级政协,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 各层级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设置与配置差别较大,不宜按一个公式推 |
政协的级别序列与人大基本平行,但性质完全不同: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是政治协商机构,政协不行使国家权力、不通过法律、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级别对照相同不等于职权相当,这是本页最容易被误读的一处 (第 9 章)。
4.5 表 A6-5 · 监察与司法系统
| 职务 | 所在层级 | 通常级别 | 备注 |
|---|---|---|---|
|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 中央 | 以现行规定和公开信息为准 |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 A |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中央 | 副国级 | 公开材料通常列入国家级副职 B;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 省监委主任 | 省级 | 副部级 | 通常由省纪委书记兼任,而省纪委书记通常是省委常委高配 |
| 市监委主任 | 地级市 | 副厅级 | 通常由市纪委书记兼任,市纪委书记通常是市委常委高配 |
| 县监委主任 | 县级 | 副处级 | 通常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县纪委书记通常是县委常委高配 |
| 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 | 省级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各地配置不一致,既有与省直部门正职相当的,也有更高的;本书不做统一推断 |
|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 地级市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同上。副省级城市与普通地级市的做法也不相同 |
|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 县级 | 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同上。部分地方院领导的级别高于同级政府部门正职 |
| 公安机关负责人 | 各层级 | 与本级政府部门正职相当,部分地方由本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高配 | 公安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双重:既受本级政府领导,又受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
| 法官、检察官等级 | 各层级 | 另有单独序列,不与行政级别直接换算 | 法官、检察官依法有单独的等级序列 A,不能用行政级别去套 |
这张表 na 最多,是有意的。法院、检察院的机构规格与领导干部级别的配置各地差异明显, 公开材料不足以支撑一张全国通用的对照表,本书不做猜测。 另外三个法律概念必须分清:法院上下级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 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公安实行双重领导——混用会直接导致误判 (第 21 章)。纪委监委的运行见 第 36 章。
4.6 表 A6-6 · 特殊建制
| 职务 | 所在层级 | 通常级别 | 备注 |
|---|---|---|---|
| 开发区、园区党工委书记 | 视设立层级 | 以设立文件和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可能是正科、副处、正处甚至更高。无法从名称推出级别。常由所在行政区的党委常委兼任高配 |
| 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主任 | 视设立层级 | 以设立文件和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管委会多为本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判断要看设立文件、党工委书记由谁兼任、财政是否单列 |
| 街道党工委书记 | 街道 | 正科级 | 直辖市的街道通常为正处级,其他情形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街道办事处主任 | 街道 | 正科级 |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 A |
| 县级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人 | 县级 | 以现行规定为准 | 属军事系统机构;主要负责人通常进入本级党委常委会 B。军队职务等级与地方级别的对应见第 6 节 |
| 村党组织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 | 村、社区 | 不属于公务员职务序列,不定行政级别 | 村委会、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第 24 章) |
| 行政公署、区公所负责人 | 视设立层级 | 以设立文件为准 | 属派出机关派出机构,设立要经过法定批准程序,不是一级地方政权 |
| 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人 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 | 各层级 | 以设立文件和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有的是常设办事机构并核定规格,有的只是挂在某个部门的工作班子,不单独定级(第 10 章) |
特殊建制是本页 na 最集中的一栏,原因很实在:这些机构大量由地方自行设立,规格写在各自的设立文件里, 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判断这类职位的正确方法不是查表,而是找三份材料:设立或批复文件、 当地公开的机构设置信息、以及这个岗位历年的任免公告。 特殊建制的成因与运行见第 23 章, 基层三类主体的区别见第 24 章。
5. 管理权限与管理体制
查清了级别和规格,还剩两个问题,而它们往往比级别更能说明一个岗位的真实处境: 这个位置由哪一级党委决定?这个机构的人、钱、编制在谁手上? 前一个问题叫干部管理权限,后一个叫管理体制。
5.1 表 A7 · 干部管理权限分层
先破除一个字面误解:「中管干部」不是「在中央工作的干部」, 而是纳入中央管理权限的干部。一位从未到北京工作过的省委常委是中管干部; 一位在中央某部委工作的处长不是。判断依据是管理权限,不是办公地点。
| 管理层级 | 决定主体 | 通常包含哪些岗位 | 常见的例外与变体 |
|---|---|---|---|
| 中央管理 俗称「中管干部」 |
中央,日常工作由中央组织部承担 | 省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部级;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的正副职省部级;副省级城市的党政正职副部级;以及部分由中央管理的企业、高校等单位的主要领导 | 具体范围以中央有关规定为准。本书不掌握完整清单,也不据此推断任何个案 |
| 省级党委管理 俗称「省管干部」 |
省委,日常工作由省委组织部承担 | 地级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厅局级;省直部门的正副职厅局级;以及县(市、区)的党政正职正处级 | 县党政正职这一项各地做法不一致:有的由省委直接管理,有的由市委管理、省委备案,还有的对县委书记和县长采取不同处理。以本省规定为准 |
| 市级党委管理 俗称「市管干部」 |
市委,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承担 | 市直部门的正副职县处级;县(市、区)的党政副职;以及本市范围内县处级干部中的多数。这是数量最大的一层 | 如果县党政正职由省委管理,市委在这两个岗位上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
| 县级党委管理 俗称「县管干部」 |
县委,日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承担 | 乡科级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直部门的正副职乡科级。一个县绝大多数干部的人事命运在这一层决定 | 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在县里的机构负责人垂管,人事权在上级业务系统,县委只能提出意见 |
| 备案管理 介于两层之间的中间形态 |
由下一级党委决定,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 常见于部分层级的党政正职、部分重要部门负责人 | 备案不是形式:备案环节可以提出意见、要求补充说明甚至暂缓。具体适用范围以本地规定为准 |
各地具体划分不完全一致,以本地规定为准。 这张表是一个提问的顺序,不是可以直接套用的清单:遇到一个岗位,先问「它是哪一级党委在管」。 还要记住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任免程序是两件事,而且都真实有效—— 人选形成走党内干部工作程序,国家职务的取得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选举或任免 A。 完整解释见第 3 章,任免的五道程序见 第 27 章。
5.2 表 A8 · 三种管理体制判别信号
| 体制 | 判别信号 | 人事、编制与经费 | 怎么查证 |
|---|---|---|---|
| 属地管理属地 俗称「块块」 |
名称是「××市××局」「××县××局」,并且出现在本级政府组成部门或工作部门名单里 | 人事、编制、经费主要在本级;上级同系统部门给业务指导,不管人不管钱 | 第一步就能定:查本级政府的部门名单。在名单里,基本是属地管理 |
| 垂直管理垂管 俗称「条条」 |
名称常见「××局××市局 / 县局」「××分局」「××派出机构」;本级政府部门序列里找不到它 | 人事、编制、经费主要在系统内;负责人由上级系统任免,本级一般只能提出意见或参与考察 | 查任免公告由谁发布——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是垂管 |
| 双重领导双重 也称双重管理 |
公开职能表述里出现「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为主」字样。关键在「以谁为主」四个字 | 人事上常见「上级管理、本级协管」或「本级管理、上级备案」;经费和编制可能分属两边 | 查该机构公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搜那三个关键词 |
本书不给「哪些部门垂管」的清单,因为各地和各时期不同。 同一个部门在不同省份可能落在不同列;省以下的体制还经历过多轮改革, 有的完全垂直、有的省以下垂直、有的是双重领导。 通用的查证顺序是四步:①查本级政府部门名单;②查公开职能说明里的三个关键词; ③查任免公告由谁发布;④查经费和编制来源。 时间只够问一句时,问「年度考核由谁组织」。 完整方法与各系统的差异见第 21 章。
看名单定属地,看任免定垂管,看「以谁为主」定双重。 三句话都指向可公开查证的材料,不依赖任何记忆。 补一条容易漏的:垂直管理的机构仍然要配合属地工作, 本级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的综合治理仍负责任——「不归我管人」和「不用配合我」是两件事。
6. 军地对应
这是本页最需要克制的一节。军队有自己的职务等级和军衔序列, 地方有领导职务层次和职级序列,这是两套独立的体系。 社交媒体上流传的各种「军地级别完整对照表」,来源大多无法核实。 本书只写公开材料能支撑的原则性内容,其余一律留白。
6.1 表 A9 · 军地级别对应原则
| 能说什么 | 依据与状态 | 本书的处理 |
|---|---|---|
| 两套序列彼此独立。军队人员适用军队的职务等级和军衔制度;地方公务员适用领导职务层次和职级序列 | 两套制度各有专门的法律和规定 A | 不做逐档换算。凡看到「某军衔等于某地方级别」的说法,先要求出处 |
| 军事机关按行政区划分层设置。省一级、地市一级、县一级都有对应的军事机关 | 公开的机构设置信息可见这种分层对应 B | 只说「按层级对应设置」,各级军事机关的具体规格以现行规定为准 |
| 县级人民武装部的主要负责人通常进入本级党委常委会。这是军地衔接最容易观察到的一处 | 可从公开的党委班子成员名单中观察到 B | 只说「通常」。各地设置不完全一致,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时,军队职务等级与地方职务层次的衔接有专门规定。这是两套序列唯一制度化的接口 | 安置工作有专门的政策规定 A | 不列具体对应关系,以现行规定为准 |
| 具体军衔、军队职务与地方级别的逐档对应 | 公开材料不足以支撑一张完整对照表 | 本书不提供这张表。宁可留白,不做猜测 |
表 A9 只给原则,不给对照表——这是刻意的选择。 这一节的边界也提示了整本书的方法:可信度来自敢于停在证据的边界上, 不来自把表格填满。军队与外圈机构(国企、事业单位)的制度位置见 第 41 章。
7. 待遇与工具
7.1 表 A10 · 待遇要点速查
这张表不给任何金额、面积和数量。原因有两层: 一是各地区各系统的标准不同,给一个数字就等于给出一个大概率错的数字; 二是待遇的真正结构性问题不在数额,而在哪一部分随级别变化、哪一部分随地区变化。 看清这一点,就能理解为什么同级别的两个人收入可以差出一截 (第 4 章)。
| 项目 | 是否随级别变化 | 主要影响因素 | 讲在哪一章 |
|---|---|---|---|
| 基本工资 职务(职级)工资 + 级别工资 |
是。全国统一标准,按职务层次与级别对应 | 职务层次、职级、级别档次、工作年限 | 第 4 章 |
| 津贴补贴 | 部分随级别,但地区差异通常大于级别差异 | 所在地区、所在系统;核定权很大程度上在省、市两级 | 第 4 章 |
| 年度考核奖 | 主要随考核结果,不称职不享受 | 年度考核结果、当地标准 | 第 4 章 |
| 公务交通补贴 / 公务用车 | 车补按级别分档;公务用车按专门规定,只对符合条件的层级配备 | 级别、当地车改方案、岗位性质 | 第 4 章 |
| 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 | 与工资基数相关,因此间接随级别变化 | 缴存比例、当地政策、工资基数 | 第 4 章 |
| 周转房 / 公寓 | 不是产权待遇,属工作条件;是否提供看单位和任职情况 | 单位条件、是否异地任职、当地安排 | 第 4 章 |
|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 是。按级别分档,有全国性的标准规定 A | 级别、机构性质。本书不提供具体面积 | 第 4 章 |
| 医疗保障 | 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总体不按级别分档;部分层级按规定有专门保障安排 | 参保政策、当地标准、现行规定 | 第 4 章 |
| 退休待遇 养老保险 + 职业年金 |
与在职时的缴费基数相关,因此间接随职务职级变化 | 缴费年限、缴费基数、职业年金积累;退休年龄按现行规定并处于分步调整中 | 第 4 章 |
| 专职秘书 / 警卫 | 仅较高层级按规定配备,不是普遍待遇 | 现行规定。具体范围以现行规定为准 | 第 4 章 |
| 非货币待遇 议程权、信息权、签字权、排序 |
不随级别单调变化。取决于职务和组织授权,不取决于级别高低 | 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分管范围、会议席位、是否在文件签批链上 | 第 2 章、第 4 章 |
各地区各系统标准不同;本书不提供具体数额、面积或数量。 最后一行是这张表真正的重点:最重要的待遇往往不是钱。 一个一级调研员和一个处长工资相近,但只有一个人能把议题放上会议桌、 能在文件上签字、能第一时间知道正在讨论什么。 待遇结构的完整分析见第 4 章。
7.2 表 A11 · 六条流速查
六条流是全书通用的拆解工具。查完级别和规格之后,如果你想知道这个岗位 实际能做什么,就用这六个问题过一遍。
| 这条流 | 要问的问题 | 典型的卡点 | 主讲章节 |
|---|---|---|---|
| 权力流 | 现在谁能决定什么?谁能把一件事放到会议桌上? | 议题进不了会;有权定但不敢定 | 第 10 章 |
| 人事流 | 为什么是这个人在负责?谁能考察、任免、调整他? | 动议权在别处;年龄和台阶不够 | 第 15 章、第 27 章 |
| 财政与资源流 | 钱、土地、编制、指标、数据从哪里来? | 有项目没预算;有预算没编制 | 第 14 章、第 35 章 |
| 信息流 | 谁知道什么?什么被压缩、延迟、修饰或遗漏? | 坏消息上行成本高;层层转写失真 | 第 25 章 |
| 责任流 | 成功和失败怎样归因?直接、分管、主要、属地责任怎么连? | 责任下压快于权限下放 | 第 37 章 |
| 利益与激励流 | 晋升、预算、声望、风险怎样改变一个人的实际行为? | 做对的事没收益,出事却要担责 | 第 28 章 |
六条流的完整讲法见第 5 章。 级别和规格回答的是「这个位置在哪一格」,六条流回答的是「这一格里实际流过什么」。 两套工具配合使用,才能解释「同级别的两个岗位为什么分量差这么多」。
8. 判断方法与文种效力
8.1 表 A12 · 判断一个陌生职位的四步法
前面所有表都可能查不到你手上那个名称。所以最后要给的不是表,而是方法。 这四步不依赖记忆,只依赖公开可查的材料;走不通的那一步,就是你该标注「不确定」的地方。
这个职位在中央、省、地级市、县、乡镇哪一层? 名称里的地名通常直接给出答案。这一步定的是整个判断的量级—— 层级错了,后面全错。
可能卡住: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要单独处理(第 3 节); 开发区、新区一类的建制不一定对应某个标准层级,要看设立文件。
它是党委工作机关、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关, 还是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查本级政府和党委的公开机构设置信息,再用表 A4 的递减规律定规格。
可能卡住:省级的「局」隶属关系复杂,同一个「局」字可能对应正厅、副厅、正处三种规格, 必须查具体隶属关系,不能凭名称推。
一把手、副职、内设机构正职、内设机构副职,还是不带部门的职级? 一把手取机构规格,副职低半档,内设机构正职低一个层次。 如果名称是「一级调研员」「二级主任科员」这类,那是职级,查表 A2。
可能卡住:有的机构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岗位,规格另有规定; 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数量和排序与规格不完全对应。
高配——这个人是否同时担任更高层次的职务(如市委常委兼局长)? 兼任——党内职务和国家职务是否叠加? 垂管——这个机构是否不在本级政府部门序列里? 三项都查完,再下结论。
可能卡住:任免公告表述简略,看不出兼任;这时看历年多条记录的规律,而不是只看一条。 仍然看不出,就写「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这是正确答案,不是失败。
下面五道练习题用的是本书的虚构沙盘:东川省(省)→ 临州市(普通地级市)→ 清河县(县)→ 河西镇(乡镇)。 规则真,人和地方假(设定见第 0 章)。
| 练习题 | ①层级 | ②机构性质与规格 | ③职务位置 | ④修正项与结论 |
|---|---|---|---|---|
| 东川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 省级 | 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 内设机构正职,低一个层次 | 无高配、无兼任、非垂管 → 正处级。与清河县县长同级,但资源性质完全不同 |
| 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 地级市 | 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 一把手,取机构规格 | 临州市是普通地级市,不上浮 → 正处级。若临州市是副省级城市,答案会变成副厅级 |
| 清河县发改局副局长 | 县级 | 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 副职,低半档 | 无修正项 → 副科级。周宁走完借调和专班后到的就是这一格 |
| 河西镇党委书记 | 乡镇 | 乡镇党委,正科级 | 一把手,取机构规格 | → 正科级。与清河县各局局长同级;部分地方对重点乡镇另有安排,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 |
| 清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 县级设立,但建制特殊 | 县政府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规格写在设立文件里 | 一把手,取机构规格 | → 以设立文件和当地公开信息为准。可能是正科、副处或正处。这一题的正确答案就是「查不到就不猜」 |
五道题里有一道的答案是「不确定」——这个比例接近真实情况。 四步法的价值不只在于能算出多少,更在于能准确指出卡在第几步: 卡在第二步是机构性质不明,卡在第四步是兼任情况不明,两者要查的材料完全不同。 更多练习见第 2 章与附录 C。
8.2 表 A13-1 · 国家法律规范的文种与效力
查完人和机构,还有一类东西天天遇到:文件。 一份材料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是一份普通通知,决定了它能不能创设权利义务、 约束谁、以及被违反时会发生什么。这两张表是最小可用的判读工具。
| 文种 | 制定主体 | 能否创设权利义务 | 约束对象 |
|---|---|---|---|
|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规范的依据;任何规范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 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可以。设定基本权利义务的事项属于法律保留范围 | 全国范围内的一切主体 |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可以,但须依据宪法和法律,或依法律授权 | 全国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 |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有规章制定权的部门 | 须有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或命令作依据;不得越权创设 | 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事项 |
| 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可以,但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设区的市的立法事项范围另有规定 | 本行政区域 |
| 地方政府规章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 | 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方的地方性法规 | 本行政区域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类通知、意见、办法、方案等 |
各级行政机关 | 不能。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增加公民、法人义务或减损其权利 A | 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管理活动 |
这张表按效力从高到低排,是判读框架而不是完整的立法体系图。 另有几类需要单独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 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授权制定的监察法规,以及军事法规。 具体制定权限和程序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 最实用的一条判读习惯:看到一份要求你做什么的文件,先找它的依据条款。 找不到依据的义务性要求,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第 6 章、第 9 章)。
8.3 表 A13-2 · 党内文种与效力
| 文种 | 制定主体 | 性质与效力 | 约束对象 |
|---|---|---|---|
| 党章 |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 党内根本性的规范,在党内具有最高效力;其他党内法规不得与党章相冲突 | 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 |
| 准则 | 党中央 | 党内法规。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基本规定 | 全党 |
| 条例 | 党中央 | 党内法规。对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重要关系作全面规定 | 全党或规定的特定范围 |
|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 党中央,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规定权限制定 | 党内法规。对某一方面事项作具体规定;不得与上位党内法规相冲突 | 相应的党组织和党员范围 |
| 决定、意见、通知 | 各级党组织 | 党内文件,不属于党内法规序列。「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 发文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 |
党内法规的名称限于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这几种, 制定主体和权限由《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 A。 两条最容易被混淆的边界:第一,党内法规约束党组织和党员,不直接创设公民的权利义务; 第二,「决定」「意见」「通知」是党内文件,不是党内法规—— 它们同样有效,但性质、制定程序和适用方式不同。 党政机关公文的十五种文种及其用法见第 7 章;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见第 6 章。
还想查什么
这一页覆盖的是级别、规格、职务、管理体制和文种。剩下的常见查询需求,分布在这几处:
| 你想查的 | 去哪里 | 那里给你什么 |
|---|---|---|
| 一个不认识的词 三定方案、动议、备案管理、议事协调机构…… |
术语表 | 按拼音排列的释义,附首次出现的章节。正文里带虚线的词也可以直接点开看 |
| 一条新闻怎么读 人事公告、会议报道、文件标题 |
附录 C | 把常见的新闻句式逐句拆开,告诉你每一个词提示了什么、哪些词不能过度解读 |
| 沙盘的完整设定 东川省、临州市、清河县、河西镇及人物 |
附录 D | 虚构行政链的全部设定、人物关系和使用边界 |
| 级别体系的完整解释 | 第 2 章 | 层次怎么来的、职级并行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级别不等于实权 |
| 机构规格与管理权限 | 第 3 章 | 规格的产生方式、副省级城市的错位、中管省管市管县管的划分逻辑 |
| 规格体系的深度展开 | 第 18 章 | 更细的机构分类、同级机构之间的实权差异、规格与实权错位的典型场景 |
最后重复一遍这一页的立场:标注「以当地公开信息为准」的格子不是空缺,是结论。 它表示公开材料不足以支撑一个通用答案,应该去查那一个具体地方的具体文件。 一张填满的表看起来更完整,但会让你在最需要准确的时候出错。
查完级别和规格,下一个自然的问题是:同样一格里的两个岗位,为什么分量差这么多? 第 18 章专门处理这件事。